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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我跟设计师的那些事儿

   注:不一定对,可以不赞成,如果评论,语言上请放轻松,先谢过 :)

  作者微信号:她在江湖漂,欢迎关注呦。

  @彭小玲达达令 :前段时间公司里来了个设计师,一直没有直接接触过,这几天跟同事吃饭突然提起了这个人,才发现她已经好久都没有出现过了,回到公司仔细一问,才知道已经离职了,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我的记忆回到一个月前,那天早上听设计部说会来一个新的设计师,据说是个女生,我们很是欢喜,在我们这样一个有节操跟没节操并存的互联网公司,但凡来一个新面孔,我们这些老人都想调戏一下,要是小鲜肉那就更不得了了。

  第二天,女设计师来了,我们满满期待,结果门口里进来一个很胖很胖很胖的女生,我跟隔壁同事倒吸一口凉气,没有出声,后来确认了,就是这个她,她就是新来的设计师。

  我从来都不是以貌取人之人,但是这个姑娘胖到什么程度呢,在电梯里或者楼道上,她远远地一摇一摆地走过来,挪动着两条粗短的腿,腆着一个圆圆的大肚子,真的很像一只蹒跚的鸭子,近一点,你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脸上肥肉颤动,三月份的深圳还不算热,但是总感觉她每时每刻都处在大汗淋漓中,看样子上个厕所走这么近的路真累得她够呛。

  我很熟悉我们公司老板的风格,既要求你能力出众,更希望你相貌还不错,因为老板们本身也是有品味之人,所以我们公司的各式美女也很多,因此,对于这个女设计师的加入,我心里的OS是:她一定是个非常非常厉害的大牛。

  为什么这么说呢?但凡你看那些长的着急或者是不出彩的人物,比如罗永浩蜀黍,比如马云蜀黍,比如唐岩先生,无一不是人格魅力高到会让他的拥簇产生信仰般的崇拜,这也是为什么像李彦宏陈欧这样的创业者如此令人佩服,因为他们就是那种明明可以靠颜吃饭但是偏偏却要靠才华的那一类。

  可是,即使是这样,我也不能这么不公平的一开始就给这个女设计师下定论的,她一定是很有才的,我心里这般嘱咐自己。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总是希望友好地跟她来个见面仪式,或者是去上厕所的路上,或者是开水间泡茶的时候,或者是吃午饭等电梯的时候,我心里想着这个美好的开场白,说你好我是达达令,我是市场部的,很高兴认识你,希望以后合作愉快。

  我之所以对设计师这么有好感,其实是有原因的,在我进入职场的第一份工作,我先后合作过两个设计师,而这个合作可不是蜻蜓点水般就写个策划案做几张海报的那种程度,我们每个月有固定的电影专题跟电视剧专题,我们需要在深圳的电视营业厅、公交站牌广告、各省市合作的地方媒体杂志等等载体策划不同的平面广告形式,每个月的工作流程是一样的,工作配合程度也是非常紧密的,所以我跟这两个设计师就在一起共事了三年。

  后来默契到什么程度呢?我基本上不需要任何的解释、描述或者反馈,他们出来的作品就已经是我想表达的状态了,当然这也是需要磨练出来的,时间久了,沟通成本越来越低,我们有了更多的时间交流别的事情,比如时事热点、家长里短、生儿育女、穿衣打扮等等,我们的相处时间从工作时间延伸到了非工作时间甚至是节假日。

  也就是说,我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这两个设计师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审美品味都很棒,女设计师YOYO是那种天生的衣架子,什么样的衣服到了她身上都能穿出杂志大片的时尚感,即使偶尔上网淘来的衣服,搭配上她自己的皮带背包跟鞋子,都会有种很贵很贵的感觉,所以每个早上YOYO来到办公室,公司所有的女生都会有意无意地往我们部门这边走一遭,目的就是为了看看YOYO今天的LOOK是个什么样。

  可是即使这样,身边的那些女同事就这么模仿了三年,依旧没有学到半点精髓,也是,YOYO从小就开始学画画,在我们那个还没有接触很多时尚潮流的年代,YOYO硬是从东北的一个小地方考上了南方的艺术学校并且融入得非常好。

  所以,我觉得YOYO身上的时尚品味与眼光是与生俱来来的,这也是为什么后来的日子里,我一直同意罗永浩蜀黍在发布会上提到的那一点,设计这件事情,有时候真的是需要一点天赋的,这跟你后天的努力程度不是一回事。

  另外一个设计师Jake是个男生,他不帅,真的不帅,为什么这么说呢,他到女朋友家跟女方家长见面的时候,女方家长对他各方面都很满意,但是事后还是补了一句,就是人长得难看了一点。

  吃饭的时候,Jake告诉我们这一句,我们笑喷了。

  好在Jake是个很时髦的男生,他不是我们常见的那种刻意要把自己弄得很潮的个性主义男生,他的穿着打扮都有一个原则,就是全身上下只能有一个很突兀的地方,比如他会穿一件质地很舒服的棉麻布衬衫,一样的灰色棉麻裤子,这个时候他会戴一副很复古的眼镜,“我衣柜的东西也很多很杂还有很多闪闪的配饰,但是绝对不是一股脑往身上堆。”这是Jake常跟我们唠叨的。

  Jake之前在香港工作过一段时间,不知道他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了自己的品味提升之路,还是以前就具备的,总而言之,在我遇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成为了我的时尚导师顾问了,这三年的时间里,关于色彩搭配,关于一些很小众但是风格还不错的品牌,还有需要给别的男性朋友送礼物的建议,这些我都从他身上取到了很多真经。

  后来Jake就被其他公司给挖走了,去年的时候他结婚生了宝宝,突然决定辞职呆在家做一段时间的全职超级奶爸。

  对了,他还是个超级无敌的妇女之友,为什么这么说,那就是作为一个男人,他比我们还清楚女人怀孕前要准备的一切购置及注意事项,为此我们一直很嫉妒他的太太,他的宝宝出生后全都是由他一人负责小孩的吃喝拉撒洗的种种,就在这个过程中,他还每个月给孩子制定一版成长纪念海报,为的是以后集结成册,当然,在我真诚的恳求之后,他把这个设计模板给了我,顺带还把一份《怀孕妈妈香港购置物品清单》赠送过来了。

  啧啧,让我感激得不止是泪流满面了,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好吧。

  三年后我跳槽了,来到了现在这家互联网公司,我第一时间就会去想办法认识设计部的人,因为我觉得他们都是很有品味的一群人儿,果然,这家公司的设计师们,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也都是极其个性但是超级有范的主儿,加上后来的部门联谊有了进一层的交流,我就更加喜欢他们了。

  直到这一次,这个新的女设计师的到来,让我第一次产生了困惑。

  忘了说新女设计师的名字了,就叫她小雪吧。

  我之所以一直对她处于保留的观察也是有原因的。

  我追美剧《犯罪心理》有十年,这十年的时间里我从喜欢男主角亚伦·霍奇纳渐渐转变到了这个大胖子女黑客高手佩内洛普·加西亚身上。

  剧情里的她,作为FBI的一名技术科成员,前电脑黑客高手,这位总是在匡蒂科无数电脑屏幕前,为大家提供信息查询、电话跟踪、网络破解等技术帮助的IT高手,其实只是一个打扮怪异,说话风趣幽默,花花肠子的小女生。

  其实说真的,刚开始追剧的看见这胖妞的时候,我心里就想,就这样也能演主角?事实证明我是真心狭隘了,要知道后来的我,居然很享受Garcia姐在电脑上调查信息的时候,一遍一遍的把转椅转来转去的动作…..

  Garcia是个很胖的女孩,当然也不算漂亮,但是她实在是太有魅力了,除了乐观天真单纯聪明善良这些好品质之外,她每每在屏幕前操控一切信息,每个十万火急的时刻都能傻里傻气又镇定地解决问题的时候,我总是大呼:原来认真工作的女人真的好美!

  即使她嘴最碎,但是大家还是喜欢她胖胖的脸,胖胖的手,还有胖胖的身材,这是我在贴吧里看到的最多关于Garcia的评价,于是我开始说服自己,像G姐这样张扬个性,才华横溢的胖纸其实也蛮好的,至少她的魅力已经足以让她在职场上叱咤风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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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现实里,这个新来的女设计师小雪一直都是默默坐在角落里,我无数次地找机会想跟她打招呼,但是她每次都是低下头,或者转过脸去,久而久之,我觉得我已经失去热情了,我不知道是因为她太自信还是太有个性,总之我是提不起兴趣再去进一步沟通了。

  上个星期跟公司的同事大姐姐去吃饭,提起了小雪走的事,大姐姐的第一句话就是,她早该走了。

  我很差异,问你怎么这么快下结论了。

  大姐姐一一道来。

  一是她刚进公司的时候,我就觉得她不合眼缘,一个人无论是漂亮与否,但是气质状态就是第一印象的,她的状态跟体态,我根本就不觉得是个好的人选;

  第二是我观察了她很长一段时间,先不说她的工作水平怎么样,我是做服装生意出身的,虽然我不算非常有品味,但是你看她每天的穿衣打扮,真的不像一个设计师应该有的水平,你看看我们部门的其他设计师,总是能有自己的一番风格,一个连自己都没有收拾好的人,你又怎么能期待她能帮我们设计出好的作品呢?

  我细细琢磨了一下,是蛮有道理。

  总之不管怎样,小雪就是走了,悄无声息地走了,因为我们都是在很长时间以后才意识到这个人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办公室了。

  对于职场,所以我没有办法去评判她是不喜欢我们这里的环境,还是领导不喜欢她于是就走人了,找工作永远都是合不合适的一件事情,没有对错之分。

  然而在职场呆的时间越久,我是越发地觉得一个人的外在状态是多么重要一件事情,因为一个人如果你连自己都收拾不好,又怎么说服别人你是一个对工作很认真很负责的人呢?当然了,像程序猿这些岗位可能没有多大外在条件的要求,但是放眼这个以貌取人的社会,我终究还是觉得,让自己看起来得体一点,绝对会让你的魅力提升很多个Level。

  记得看《穿普拉达的女王》的时候,在试装会上,当安迪的同事拿出那两个腰带说,他们非常不同,安迪笑了,她觉得两个腰带没什么不同,这下惹怒了女魔头米兰达,于是她说了很狠的一段话,很赤裸裸的羞辱了安迪对时尚的无知:

  比如你挑了那件蓝色的条纹毛衣,你以为你自己是按你的意思认真的选出这件衣服。但是,首先你不明白那件衣服不是蓝色的也不是青绿色或琉璃色,实际上它是天蓝色的,而你从没搞清这个事实;而实际上你也不知道,从2002年Oscar de la Rent的发布会第一次出现了天蓝色礼服,然后我记得,伊夫·圣·朗洛也随之展示了天蓝色的军服系列,很快的,天蓝色就出现在随后的8个设计师的发布会里,然后,它就风行于全世界各大高级卖场,最后大面积的流行到街头,然后就看到你在廉价的卖场里买了它。

  事实上,这种天蓝色,产生了上百万美元的利润和数不尽的工作机会,还有为之付出的难以计算的心血……你觉得你穿的这件衣服是你自己选择的,以为你的选择是在时尚产业之外,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你穿的衣服实际上就是这间屋子里的人,替你选的,就是从这一堆玩意儿里。

  这段话太经典了,米兰达深刻的说出了时尚是怎么影响这个世界的,也说出了流行如何从它的尖端高级时装如何一步步的普及到每个普通人身上的过程,这也是整个时尚界主宰世界上每个人的生活的过程。

  至今为止我都是对时尚不知一点的姑娘,但是我开始敬佩时尚这件事情,即使以前我跟很多人一样,对时尚嗤之以鼻,觉得中国的时尚杂志是一群月薪八千的编辑,告诉一群月薪三千的读者,月收入三万的人怎么花钱,但是现在的我渐渐开始体会到了这其中一丁点的真理。

  前面说的那个,我的死党女设计师YOYO就是个喜欢买大牌的姑娘,月薪3k时就她就敢花4k买钱包,每一次去香港她都是走到哪就shopping到哪,身边朋友对我吹耳边风,说她是个物质的女人。

  以前的她我总觉得太过于虚荣,然而如今现在的我,也开始愿意花几百块钱买一瓶面霜,花几百块钱买一支护法精油,在日化用品跟护肤用品上我从来不节省。

  现在我自己开始慢慢懂得了时尚,懂得了生活品味这件事情的价值,我至今没有多少钱,但是对于自己入手的每一样物件,我都会仔细掂量,我爱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哪怕一条小黑裙都能穿上五年,我懂得身边每个物件的价值,珍惜拥有的一切。

  这就是我的设计师朋友们教会我的种种,就像知乎上藥師所说的那一句:每个人都在必需品、奢侈品之间反复轮回,却忘记了每个物件被创造出的本意,工匠们永远希望自己创造的物件被欣赏,无论使用它的是个随手一掷的富家女,或初入职场的月光族。

  以前我觉得,这样的买买买会让我变穷,现在我开始转变这一点,因为我突然发现,当我开始有勇气去专柜入手几千块的东西的时候,我就有了更多的动力,去想办法挣钱挣钱再挣钱。

  嗯,说完了,老娘要滚去挣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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